本标准是为了统一规范河南省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工序能源消耗指标计算及考核,根据目前河南省内煤矿企业的生产及发展状况,本着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制定。本标准中煤矿在用空气压缩机工序能源消耗限额指标划分为四级,即目标级(A级)、准入级(B级)、达标级(C级)、限定级(D级)。本标准第4.4.3条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协会、河南省煤炭学会、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波、王春林、陶建平、田小鹏、吴晓微、王洪懿、卞立新,本标准于2009年7月1日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