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气体技术、设备与应用展览会
日期:2012-09-12~2012-09-14
下发付款通知。
3、参展单位需按付款通知的要求,7日内日通过银行电汇展位租金,以确认展台位置。

4、在确认展台后,组委会将向参展单位寄发《参展指南》,以便能够更好地协助参展单位顺利参加展会。
5、只有收到展台预订金后,才能落实所预订的展位。展位按 先预定交费,先分配展位的原则分配。

十一、中国气体展会论坛
本次展览会同期将举办2012中国气体展会论坛,届时将邀请到行业主管领导、国内外著名企业参加演讲。每场

讲座半个小时,参加讲座的单位每半小时应交纳讲座费4,000元人民币,若贵单位欲参加讲座请填回执表,并

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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